•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43261
  • 诉求时间: 2016-02-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超生罚款的标准究竟怎么定

在国家二胎政策放开前几天生育一个小孩,算超生。老婆非农户口,我是农村户口。假如还要进行超生罚款的话,这个标准怎么算?能否给一个具体数值,究竟多少钱?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2-25 17:25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2-26 09:0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卫计局】
  • 2016-02-26 09:56 【松滋市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卫计局
回复详情  


刘波同志:你好!你于2016年2月25日在e线民生诉求栏反映:你们夫妻在国家二胎政策放开前几天生育一个小孩,算超生的问题。根据国家政策规定,2016年1月1日前,不符合原《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子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违法生育。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未缴纳社会抚养费),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法律法规规定,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你老婆属非农户口、你属农村户口,属“半边户”夫妻超生,2015年度应缴纳社会抚养费95970元。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拨打623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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