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江**
- 诉求编号: 43237
- 诉求时间: 2016-02-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购房后未满5年,现在准备卖出的缴税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2-25 08:31 网友【江**】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2-25 10: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地税局】
- 2016-02-25 15:37 【沙市区 地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2-27 09:52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地税局 | |
回复详情 | 二手房交易对于售房人来说,主要涉及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及附加:对购房不满2年再交易的住宅,全额征收营业税及附加。上次购房时间按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时间孰先的原则确定。税率为计税价格的5.7%。 优惠政策:国家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在具体的征管中,个税征收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核定征收,对无法完整提供资料的售房按售房金额(计税价格)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属普通住房的依1%的税率征收,属非普通住房的依2%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查账征收,对能够提供原始购房资料,如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税票、房屋装修发票等资料,完整计算所得的。依“财产转让所得”税目按所得额(评估价值减去原始购置成本、房屋装修金额、支付的相关税金后的余额)的20%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售房屋属纳税人唯一住房且购房超过5年的,在同级房管部门出具唯一住房证明后免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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