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43131
  • 诉求时间: 2016-02-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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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重病,怎么申请大病救助

我母亲魏学红是荆州区凤凰办事处岳山三组农民,今年56岁。因全全身水肿到荆州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检查,结果是慢性丙肝,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医生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后于2016年1月22是入住荆州市中心医院感染科治疗,住院14天后病情稍微稳定了点,由于无法承受后续巨大的医疗费用被迫出院回家。住院期间医药费就花了数万,虽然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补偿了七千六百多。但对于本就贫困的家庭而言仍是杯水车薪,回家十多天了病情又一次加重,又急需到荆州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因家里实在太困难,父亲和我都是靠打零工过生活。母亲勤劳一生,含辛茹苦将我抚养成人,现身患重病。作为儿女我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承受巨大的医疗费用,所以想到了国家大病救助这个政策希望能帮助我尽一份儿女的孝敬之心。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2-21 20:37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2-22 08:4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民政局】
  • 2016-02-24 11:22 【荆州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2-26 08:55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荆州区 民政局
回复详情  

岳山村三组村民魏学红,女,生于1960年1月7日,身份证号码为422421196001078661,该同志于2016年1月22日入住荆州市中心医院,被医院诊断为肝硬化,住院治疗经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支付费用为7879元,边缘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条件为:经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补偿后的合规的医疗费用超过20000元的按15%的比例救助,封顶线3000元。该同志未达到大病救助标准,不符合救助条件。岳山村委会于春节前看望其本人给予200元春节慰问,根据其情况,将其纳入下一批临时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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