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毛**
  • 诉求编号: 42877
  • 诉求时间: 2016-02-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农村个人住宅改建申请

我是松滋市八宝镇红旗村一组的村民,已经提交了申请改建房的申请,由于是在自家宅基地上进行改建,并不在限建区,所以在阅读了松政发[2015]11号文件后,提交的申请中,申请的面积为150个平方,包括余留的附属设施并不超过200个平方。但是2月1日,镇政府工作人员上门察看,然后说只能建140个平方,不同意申请的150个平方。在2月2日的晚上,收到了第一张图中的公开信。对于这个公开信,我也有几点不明白的地方。

1.我在镇政府网站进行了搜索,但是并未发现所谓的【2015】6号文件,在此之前也并未听到有关该文件的宣传,所以并不知道其中内容是什么。

2.对于公开信中管控标准中所说的建设占地不超过140个平方(包含附属设施),我不太明白这里的占地指的是占用农用地还是占用宅基地,如果是宅基地的话,这一条是不是就与松政发[2015]11号文件中的第二款的(十三)条相冲突????而如果是说占用农田不超过140的话,那我是在宅基地上改建,我的申请的面积是符合11号文件的,为何还会遭到拒绝?????

3.对于审批程序中第一小点的D级危房证明,在松政发的11号文件中,这个证明是中心城区个人建房管理中的要求,在第二款的农村管理条例并未出现这样的字样,为何在公开信中称必须提供该证明。

4.审批程序中的第4小点中提到了需要向村缴纳建设保证金1万元,想问一下这个1万元是否有法律或者政策上的依据。

我在听说新出了关于个人住宅改建的文件后,仔细阅读文件后,认为150个平方是符合要求的,所以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提交了申请,但是在政府人员不同意我的申请,让我十分困惑,而随之而来的致全村广大农户的公开信让我更加困惑。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农村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进行个人住宅的改建,面积要求究竟是以松政发的11号文件为准,还是以未曾见到的镇政府的6号文件以及村里的公开信为准????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2-02 20:37 网友【毛**】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2-03 09: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住建局】
  • 2016-02-04 15:15 【松滋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2-04 16:25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松滋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毛先生,你好,根据您反映的事情我局派专人到八宝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33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农民兴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在上述限额内,根据本地人均耕地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民住宅占地标准。

按照《松滋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个人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松政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房屋,其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占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占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使用集体土地建设个人住宅的建筑总面积每户不得超过300㎡。

上述规定中,都是不得超过,并不是农户理解的可以建设这么大的面积。

2.原址改建必须和土地使用证面积相符,该农户原土地使用证用地面积129.2㎡,其中建筑占地121.56㎡,申报建房占地面积150㎡,超过了该农户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用地面积,故八宝镇村镇办个人建房管控专班不同意该户的建房申请。

3.针对农户提出的村级下发的《致农户的一封公开信》中的内容,是村级根据市镇两级的文件自己下发的宣传单,宣传单中的内容属于倡导和规定建设占地不超过140㎡和缴纳1万元的建设保证金(且缴纳的保证金是在在农户建房完工,镇村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属于村级自己对加强村民建房管控的规定。


补充评价

我还是有些问题:我之前以为改建包含了扩建,那我如果申请扩建的话,能够申请多少面积?还有镇6号文件的内容我在哪可以看到?再就是那个缴纳一万元保证金的话,我需要索要什么样的发票,这个的行政许可收费证号是多少?还是说这个收费根本就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就原址改建必须和土地使用证相符这一条,我之前并不了解,所以希望政府在宣传相关政策时,能够把这类条件都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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