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姚**
- 诉求编号: 42560
- 诉求时间: 2016-01-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新农合二次报销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1-19 11:40 网友【姚**】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1-19 11: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卫计局】
- 2016-01-21 09:16 【沙市区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卫计局 | |
回复详情 | 姚成成:您好!关于您咨询新农合二次报销的问题作如下解答:二次补偿也就是新农合大病保险,也就是参合患者住院后,按新农合相关比例补偿后,以年度计算自付费用超过八千元以上的新农合合规费用按50%的比例进行补偿,因2016年大额保险政策起付线及补偿标准有调整,待《荆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后承保大病的保险机构会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若还有不详之处可电话致8112212咨询。 祝您早日康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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