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42237
  • 诉求时间: 2016-01-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城镇户口,70岁,没有单位,有遗属补贴,能办理低保吗?

老母亲现已70岁了,原是农村户口,在八十年代随父亲农转非,一直没有工作,农村的土地也没有了。父亲于2004年去世,母亲失去了经济来源,现在母亲年老体弱多病,已不能自食其力,子女经济条件也不好,每月有遗属补贴350元外并无其它收入,350元钱买药都不够,老人生活实在可怜,像这种既无单位有没有农田的老人家能办理低保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1-06 11:05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1-07 08:4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民政局】
  • 2016-01-07 17:45 【江陵县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1-12 20:58 【江陵县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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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江陵县社会救助局工作人员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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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发〔2012〕45号文件精神,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目前我县城镇低保的保障线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平均每人每月420元,农村低保的保障线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保障线才能申请低保待遇。低保的申请程序是: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经过入户调查、信函索证、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信息核对、县级审批等程序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管理。因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建议您准备好家庭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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