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42237
- 诉求时间: 2016-01-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城镇户口,70岁,没有单位,有遗属补贴,能办理低保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1-06 11:05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1-07 08:4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民政局】
- 2016-01-07 17:45 【江陵县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1-12 20:58 【江陵县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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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江陵县 民政局 | |
回复详情 | 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江陵县社会救助局工作人员将尽快给您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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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江陵县 民政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国发〔2012〕45号文件精神,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目前我县城镇低保的保障线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平均每人每月420元,农村低保的保障线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保障线才能申请低保待遇。低保的申请程序是: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经过入户调查、信函索证、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信息核对、县级审批等程序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管理。因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建议您准备好家庭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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