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40540
  • 诉求时间: 2015-10-25
  • 办结时限: 挂起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楚天都市佳园底商商用电1.5元是否合理

楚天都市佳园底商商用电1.5元是否合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10-25 17:33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5-10-26 09: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物价局】
  • 2015-10-28 11:59 【市直部门 物价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11-09 16:23 物价局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15-11-09 16:28 已同意部门的挂起申请
  • 2015-11-19 16:42 【市直部门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物价局
回复详情  

您好,经请示省物价局,现就出租商铺用电计费方式回复如下:

1、总表之后的各分电表装置齐全,即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安装分表,能够准确反映线损总量的,线损按各分表用电量的比例据实分摊。

2、总表与分表之间线损不能准确反映的,应本着协商的原则确定,并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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