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40219
  • 诉求时间: 2015-10-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沙市开发区燎原社区卫生院误诊病人病情,导致病人病情危及生命。

湖北沙市开发区燎原社区卫生院误诊病人病情,导致病人病情危及生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9月23日患者因身体不适去该社区卫生院看病,王标医生诊断为胃炎,并开处方输液治疗,之后病人每天早上去输治疗胃炎的液体药物,这样一直秩序治疗7天后,病人反应身体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病人主动提出不能继续这样治疗下去了,如这样下去会死人的,这时王医生提出开口服药继续治疗,并非提醒病人去医院检查身体,而是坚信说是胃炎继续治疗,10月1日,病人自行感觉生命垂危,自行去三医、一医检查,医生当即确诊为血吸虫病引起的肝腹水,病情严重,生命极度危险,要求当即住院治疗,医院分别在10月1日的10月5日,发出病危通知书,10月6日,我们找到当初的燎原社区卫生院王医生,要求王医生去和三医医生交流他之前误诊治疗过的病人,王医生拒绝,说出:是病人自己来看病的,不是她请病人来看的,出事故可以去告他,他购买了保险,一切由保险公司承担,说他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什么官员,不怕告状,与他没有任何责任。作为病人家属听到心凉了,不希望悲剧再次发生,以免造成更多的人员误诊,延误病情的最佳治疗时机,导致死亡,希望有良知的朋友帮忙出谋划策。10月8日病人现转院到中心医院,生命极度垂危,随时病亡,肯请媒体报道帮忙解决前期导致的病情加重的燎原社区卫生院给患者一个交代,前期该社区诊所已经出过医疗事故,正因为没有及时制止,导致悲剧再次发生,如果没人管理,还会继续这样草菅人命下去,并不是燎原社区卫生院购买保险后,医生就可以看病治病高枕无忧了。把自己的安全保障关进保险箱了?出了事情一切由保险公司理赔?就可以胡乱猜测给病人看病吗?出事了有保险公司理赔,不具备条件也可以看各种疑难杂症?一切已盈利为目的,不故病人生命,医德何在?我们的相关部门难道没有责任吗?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10-14 13:07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5-10-14 16: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计委】
  • 2015-10-16 15:56 卫计委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15-10-16 17:10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10-16 17:10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回复详情   因燎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属地归开发区管理,经向开发区社管局了解情况,结合诉求人反映情况,建议诉求人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以明确争议责任。依法依规维护正当权益。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