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40159
  • 诉求时间: 2015-10-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三小孩两大人在酒店吃饭食物中毒酒店老板不承认,哪个部门负责

2015年10月3日晚五大五小在位于沙市区工人文化宫内名叫雀巢的酒家吃饭,吃完晚饭后大约10点左右回家,回到家中小孩洗澡时就开始呕吐,起初我和小孩都以为是坐车回家小孩晕车所致,不到11点小孩上床睡觉,刚一躺下又爬起来跑到卫生间呕吐,看到小孩的呕吐物以为是之前没有吐干净的食物,就没放在心上。可是睡了不到一会儿小孩又开始呕吐了,之后次数越加频繁,喝水就吐水,吐的苦水都出来了,作为妈妈的我看是十分心疼,我以为是小孩肠胃不好吃坏肚子了,大约凌晨3点左右小孩爬起来呕吐时我打开手机看了一下,另外一个小孩的妈妈也在微信群里说她的小孩和我家小孩一样的症状,当时我俩就想会不会是食物中毒了。那一夜小孩就不停的吐,知道第二天早上6点多,微信群里另外一个妈妈看见信息后告诉我们她昨晚也发生一样的情况,我们觉得事情不会这么巧合,应该是酒店食物有问题。上午九点多我和那位妈妈带着小孩一起去了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山部,那位妈妈有两个小孩,之前呕吐的是大女儿,而她的小女儿在医院的病房里突然的呕吐起来,伴着黄色的苦水一起呕吐出来,当时让在场的医生都吓到了。医生立马给三个小孩检查,发现三人症状是一样的,都是细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当时由于我的小孩情况稍微好点,没要我们住院,另外两个小孩马上办理了住院手续,我带着小孩回家后给小孩吃了点药,这个药是按照医生说的吃的,过了一会他就睡觉了,大约快三点时她睡醒了,当时醒来时精神还不错,过了一会她就一直躺在沙发上,奶奶给她熬了点清粥,她喝了点米汤水就吃不下了,过了不到10分钟就立马吐出来。大约到天快黑的时候小孩说肚子疼,我看她精神不好,摸了她额头发现有点烫,就马上带她去了医院,还是来到上午的医院,医生检查说发烧要马上住院,就这样三个小孩在同一天住进了医院的同一间病房。那位妈妈的大女儿从早上10点打针到晚上7点,打了7瓶药水,我的女儿从晚上8点打到凌晨2点,打了3大瓶药水。作为妈妈的我们看着甚是心疼,是什么样的食物竟然我们的女儿遭受这样的痛苦,第二天医生又给做了连番的检查,我们忙的没时间去想事情的缘由。到了第三天,女儿们病情好转,我们就给雀巢的老板打电话告诉她事情的发生,他竟然还责怪我们没有事发后就通知他,请问当时的情况肯定是先救人要紧,我们怎么会有时间和精力来处理事情,在电话里几次和饭店老板商谈后老板答应承当小孩住院的自付费用。过了几天打电话告诉老板费用时他居然不承认了,而且还在电话里请出他的一个朋友在电话里恐吓我们。其实我们也不是想闹事,只是小孩吃了这么大的亏,大人也跟着受累,于情于理,老板也应该有所赔偿。隔一天我跟雀巢的高老板打电话,说了快40分钟,高老板的态度还比较好,跟老板商定了一个赔偿数目,一个小孩500元,他说要和其他股东商量。第二天一天都没等到电话,今天我又给高老板电话,他居然让上次恐吓我们的那个朋友接电话,那个男的语气相当不好听,说话口气就像一个地痞流氓,试问做生意的都是这样谁还敢去啊!那个男的当场推翻一切,不承认是他店里食物有问题,而且还在电话里骂人恐吓我,真不知道这家店的老板是黑社会吗?不管你是怎样的人,出了事情就要解决,要勇于承担。 请有关部门能够出面解决,食品卫生问题关系到我们所有人,一点都马虎不得。作为当事人的我们只是想讨个说法。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10-12 15:48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5-10-12 17:1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 2015-10-13 09:41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10-14 14:28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10-14 14:54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回复详情  


2015年10月13日,我局接到E线民生转办消费投诉,投诉人张女士声称10月3日晚自己和朋友在位于沙市区文化宫院内的雀巢茶吧进餐后有3名小孩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我局接到该投诉后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与消费者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对涉事餐饮经营单位展开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情经过

2015年10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十一”值班期间接到消费者电话投诉,声称在沙市区文化宫院内雀巢茶吧进餐后小孩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我局值班人员立即将该投诉转办至中山街道食药监管所,中山街道食药监管所所长第一时间与消费者进行了联系,告知投诉人保存好消费单据、就医证明、医院诊断、检查报告等证据,并约定第二天(10月4日)到中山食药监管所处理,但是该投诉人未按时到中山食药监管所处理,我局工作人员再次与投诉人联系时,其所留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工作人员暂时无法与投诉人取得联系。

2015年10月12日,投诉人自行电话与被投诉餐饮单位联系赔偿事宜,因双方情绪比较激动,言语有些过激,投诉人遂在百度贴吧、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帖,发泄对被投诉单位的不满情绪。

2015年10月13日,我局在接到E线民生转办该消费投诉后立即投诉人联系(该投诉人在E线民生留存电话与我局前期调查处理联系电话不相同),对被投诉单位展开调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将纠纷双方约至局机关稽查科,开始进行消费调解。经我局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投诉人赔偿3名小孩每人500元,合计15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调解顺利完成。

二、初步判定

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投诉人一行10人(5个大人,5个小孩)于2015年10月3日到沙市区雀巢茶吧进餐,中午2点钟左右自带从梅台巷味浓优格蛋糕店购买的八寸翻糖蛋糕一个和从家里带的水果若干,娱乐至晚上6点半开始吃饭,在此期间蛋糕并未冷藏保存。进餐时一共点了5道菜品,分别是粉蒸排骨、胖头鱼火锅、清炒土豆丝、泥蒿炒肉、番茄鸡蛋汤。进餐结束后,陆续有3名小孩出现呕吐、腹痛、低烧等症状,第二天均到中山路二医就诊,医生诊断结论为急性肠胃炎,并要求患者住院治疗,经医院治疗,1名小孩于10月6日出院回家,另外2名小孩于10月9日出院回家,目前身体状况均正常。

经询问投诉人,3名出现身体不适小孩主要食用了被投诉单位提供的粉蒸排骨和自带的生日蛋糕及部分水果,因未及时对呕吐物进行化验,无法做流行病调查,故原因无法判定。

三、经验教训此次消费投诉,我局在网络舆情方面处理较为迅速和彻底,避免了负面舆论的滋长蔓延,但是,从中也反映出工作人员在消费投诉处理方面的不足,节假日消费投诉处理机制不够健全,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引起足够重视,工作方法过于简单等问题较为突出。下一阶段,我局将强化对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培训与考核力度,健全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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