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39953
- 诉求时间: 2015-10-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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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15-10-02 16:19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5-10-02 16:2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教育局】
- 2015-10-08 09:14 【沙市区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10-10 09:10 【沙市区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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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教育局 | |
回复详情 | 1、按照今年新生招生方案,各小学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满6周岁)儿童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籍必须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房产证及其实际居住地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才能到其所在辖区学校入学。 2、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如就近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进行登记,如学位已满,可到沙市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其入学。 沙市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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