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崔**
- 诉求编号: 39144
- 诉求时间: 2015-08-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大病补助怎么办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8-31 18:27 网友【崔**】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9-01 16: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卫计局】
- 2015-09-09 09:14 【荆州区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荆州区 卫计局 | |
回复详情 | 9:07:28 丶尐春灬 2015-9-9 9:07:28 参合农民住院经新农合基金报销之后,自费部分剔除不予补偿费用后,剩下金额8000以上30000以下,按50%赔付,30000元-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赔付60%,50000以上的部分赔付70%。 丶尐春灬 2015-9-9 9:07:30 出院后到当地新农合与保险公司合署办公大厅大病保险窗口进行保险,需提供以下资料: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医疗卡复印件,新农合结算单。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
相关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