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38918
  • 诉求时间: 2015-08-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松一级公路征地补偿

我家部分土地被征用作荆松一级公路安置房宅基地,当时村里承诺按照一级公路的标准进行补偿,后来一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上调,村里却以土地不在一级公路之上为由拒绝补偿,请问应该如何解决,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8-23 08:04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8-24 09: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通运输局】
  • 2015-08-24 09:43 由【市直部门 交通运输局】转办给【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 2015-08-25 09:04 【松滋市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8-25 16:22 【松滋市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经荆松一级公路指挥部调查,其反映的问题已由所在的乡镇、村一次性补偿到位,其反映补偿标准上调的问题至目前无上调标准政策,若有其他问题应由所在的乡镇和村负责解决。不属于交通运输部门解决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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