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38904
- 诉求时间: 2015-08-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二手房买卖的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8-22 10:57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8-22 14:1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5-08-24 15:06 由【市直部门 房产局】转办给【市直部门国土局】
- 2015-08-24 16:01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国土局 | |
回复详情 | 答:二手房过户属于转移登记 ,如果原土地为划拨用地,则应该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二手房过户应交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还应缴纳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缴费标准可以到当地不动产登记大厅查询。沙市区:北湖路28号(原荆州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咨询电话8278222;荆州区:荆州区人民政务服务中心(荆州区南环路郢都景苑小区)。电话4126808;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豉湖路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门旁),电话833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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