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严**
  • 诉求编号: 38575
  • 诉求时间: 2015-08-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公积金贷房款的的问题。

因为家庭条件2012年经申请获得国家经济实用房一套,绿地金沙湾! 当时我还没有公积金,于是我用我爸爸的公积金贷款了,房子是我的名字,贷款是我爸爸的公积金贷的,现在我单位跟我买了公积金了,我想取我自己的公积金还款。公积金却告诉我不能取,说我不是我爸爸的协作还款人,我就不懂了,国家才出的政策,一家人的公积金可以互相取了,为什么我不能取,我明明有公积金,也买了房,为什么我不能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我和我爸爸的户口也在一起,现在我想取公积金还贷款,有什么办法,谢谢解决。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8-11 16:05 网友【严**】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8-11 18: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15-08-12 16:22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8-12 16:22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08-12 16:23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详情   您好!荆州公积金中心于2015年5月4日放宽了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互还贷款的政策: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房的,除可以提取配偶公积金还贷外,还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12329公积金热线进行咨询。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详情  

您好!荆州公积金中心于2015年5月4日放宽了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互还贷款的政策: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房的,除可以提取配偶公积金还贷外,还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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