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习**
- 诉求编号: 38539
- 诉求时间: 2015-08-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怎么办独生子女证?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8-11 09:29 网友【习**】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8-11 11: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计委】
- 2015-08-14 10:39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8-14 10:39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08-14 10:39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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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卫计委 | |
回复详情 |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多种原因证件遗失,没有再生育、收养子女,子女数量没有发生变化的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尚在育龄期内(49周岁)的,可以重新申请免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原发证机关有记录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办;原发证机关记录无法查找的,凭单位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名单、档案记录等原始证明材料,由原发证机关或者现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补办。 | |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卫计委 | |
回复详情 |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多种原因证件遗失,没有再生育、收养子女,子女数量没有发生变化的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尚在育龄期内(49周岁)的,可以重新申请免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原发证机关有记录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办;原发证机关记录无法查找的,凭单位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名单、档案记录等原始证明材料,由原发证机关或者现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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