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习**
  • 诉求编号: 38539
  • 诉求时间: 2015-08-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怎么办独生子女证?

我爸现在55岁了,,妈现在50岁了,请问补办独生子女证可以办不?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8-11 09:29 网友【习**】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8-11 11: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计委】
  • 2015-08-14 10:39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8-14 10:39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08-14 10:39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回复详情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多种原因证件遗失,没有再生育、收养子女,子女数量没有发生变化的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尚在育龄期内(49周岁)的,可以重新申请免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原发证机关有记录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办;原发证机关记录无法查找的,凭单位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名单、档案记录等原始证明材料,由原发证机关或者现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补办。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回复详情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多种原因证件遗失,没有再生育、收养子女,子女数量没有发生变化的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尚在育龄期内(49周岁)的,可以重新申请免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原发证机关有记录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办;原发证机关记录无法查找的,凭单位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名单、档案记录等原始证明材料,由原发证机关或者现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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