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高**
  • 诉求编号: 37651
  • 诉求时间: 2015-07-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独生子女费问题

您好,我是属川祖宫居委会的。我小孩07年出生,08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并在居委会登记。好像在08或09年(具体记不清了)就领取了100元的独生子女费。后来也没再登记过(一直以为一次登记就够了),可后来几年一直没有再领取这个费用了。去年3月份去居委会咨询(这时居委会已与红苑居委会合并),说每年的5月份都要到居委会登记,才能在7月领取这个,要我以后早点来。今年4月份我又拿着独生子女证去登记,可我又告诉我,每年的3月份就登记完了,5月份就要发放了。我当时也和她们争辩,可谁叫我去年没录音,别人不认账,没说过。可是前几日我听我一个姐姐(住属九曲桥居委会)说,她们居委会主动通知她去登记,以便发放这个费用。在此,我想问:1.是不是沙市区的这个政策分片区而导致时间不同?2.有的居委会会通知住户登记,而有的居委会好像生怕别人知道这个政策,中间有什么猫腻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7-11 15:04 网友【高**】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7-11 15:3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卫计局】
  • 2015-07-14 11:52 【沙市区 卫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7-14 11:52 【沙市区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卫计局
回复详情  


高珍祥:你好!

      看了你的诉求,经与你所在的社区和街道联系,情况和你说的有点出入。经核查情况为:高珍祥2010.3.31办的独子证,证号为0401022010054。沙市区0-14岁独子保健费从2011年开始登记发放,一年一次性发放120元。你2011年在原川祖宫社区申报登记,并于当年发放120元。后因居住地拆迁搬离川祖宫社区,2012年川祖宫社区与洪垸社区合并,2012年社区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独子费领取人员申报审核时,社区工作人员曾给你打电话因你的电话变更没联系上。现社区通过“e线民生”知道了你的电话并己把你纳入申报范围,请你在近期向社区提交相关资料以便发放保健费。

顺祝:夏安!

沙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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