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37592
  • 诉求时间: 2015-07-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不动产登记,去国土资源所盖章“不动产登记权属调查单”收费问题

我在佳境上城购买了一套住宅,已办理了房产证,现在正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在拿到了不动产权属登记调查单,去国土资源所盖章。盖完章后,该单位收了100块钱的查询费,请问收取该费用是否符合要求,价格是否按照物价局的要求收取。如果确实合理,那为什么给我开具的发票是“荆州汛发土地交易服务中心”而不是国土资源所,而且发票上开具的项目是“其他费用-土地登记代理费用”。我所有的证都是自己办理,并未找任何代理机构代理,跟“荆州汛发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并没有任何关系,请问国土资源所是不是存在着违规行为。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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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7-08 11:40 网友【胡**】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7-08 11: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5-07-09 08:5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国土局〗。
  • 2015-07-09 15:17 【沙市区 国土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7-09 15:17 【沙市区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07-12 22:16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国土局
回复详情  


1. 该业主提到的不动产权属登记调查单,不仅仅是到国土所盖章这么简单,而是业主提供房屋产权证后,由该中心结合该房产的土地登记档案,计算该房产土地分摊面积并提供土地相关登记信息,同时核实该房产有无土地抵押、查封等相关信息。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土地权属调查单作为登记权源,办理不动产登记。

2. 国土局机构改革后,城区所作为机关,非行政许可的服务性工作均由荆州汛发土地交易中心完成,依据市国土局荆土资发(2012)44号文件、市物价局鄂房价房服(2002)45号文件规定:土地登记代理服务费按100元/户(商品房);80元/户(房改房)收取[依据省物价监审证规定:该中心具有收费主体资格]。

补充评价

首先感谢e线民生提供的的平台,其次也感谢沙市区国土局能够认真进行回复。总体对此次的处理表示满意。更希望荆州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响应“国家5月份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的精神,对非必要的非行政许可的服务性工作进行取消,同时明确公示各种非行政许可的服务性工作的主体(例如:不动产权属登记调查单中的相关信息查询计算填写是否该由荆州汛发土地交易中心完成)和收费标准,让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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