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37571
- 诉求时间: 2015-07-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15-07-07 17:19 网友【黄**】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7-08 09: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5-07-08 10:17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国土局 | |
回复详情 | 黄先生: 您好!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已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的转移登记(购买商品房),请您带上以下材料到辖区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具体办理: 一、提交资料及要求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包含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婚姻查询记录等(原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核原件,收复印件) 2、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开发单位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商品房移交证、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 4、销售不动产发票、缴纳契税凭证、维修基金缴交凭证。(原件) 5、个人(非湖北省户口)登记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卡。(复印件) 6、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委托书等。 7、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资料。 二、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2、档案保管、整理综合服务费:70元/卷(个人)、80元/卷(单位); 3、维修基金:(1)混合结构 49元/㎡ ,(2)框架结构 55元/㎡,(3)电梯框架(14层以下含14层)61元/㎡,(4)电梯框架(15层以上含15层)73元/㎡,(5)99年-2009年6月1日前签订商品房合同收费为房价的2%(住宅)1%(非住宅); 4、个人委托土地登记的,收取土地登记代理费:住宅100元/套(房改房80元/套),非住宅500元/件; 5、工本费:5元/证(个人)、10元/证(单位)。 办理地点:沙市区:北湖路28号(原荆州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咨询电话8278222;荆州区:荆州区人民政务服务中心(荆州区南环路郢都景苑小区)。电话4126808;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豉湖路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门旁),电话833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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