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程**
  • 诉求编号: 37009
  • 诉求时间: 2015-06-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物业公司收取业主装修费用是否合规合法?

1.问题描述: 本人在沙市区德馨园小区购有一套二手房,建筑面积134平米,实用面积120平米,两证齐全。在购入时,前业主已进行简装,水、电、气已全部到户,从购入到目前从未欠过物业管理费。 近期,我想将房子进行精装,便到物业管理公司咨询备案,物业管理公司要求缴纳以下费用:押金1000元,垃圾清运费、楼道修理管、管理费共三项另缴约1600元,物业公司声称他们是按沙市区的标准收费,沙市每个小区物业收费都一样。 但经咨询本小区及沙市其它小区朋友和同事,所有朋友及同事都表明在装修时仅向小区物业公司缴纳押金并在事后退还,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2.请求解决事项 (1)此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2)如果此种情况确需收费,收费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特请求帮助,万分感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6-10 17:13 网友【程**】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6-11 09:0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物价局】
  • 2015-06-12 15:28 【市直部门 物价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6-12 15:28 【市直部门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06-12 15:28 【市直部门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物价局
回复详情   根据《荆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荆州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荆价房服规〔2014〕6号)文件规定:物业装修管理收费。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业主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约定有关责任义务,并可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装修材料电梯运送费及装修保证金(押金),所收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帐。此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与装修相关的费用。 1、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不超过4元。 2、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每证5元。 3、装修材料电梯运送费:在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业主在装修期间需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与业主协商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收取一定的费用。 4、装修保证金(押金):每户最高不超过3000元。装修过程中未造成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装修完工后90天内退还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过程中造成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业主负责修复或赔偿。业主不予修复或赔偿的,其修复或赔偿费用物业公司可从保证金(押金)中抵扣,余额退还业主。 如您还有疑问,可上我局政务网站查询具体文件。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物价局
回复详情  

      根据《荆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荆州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荆价房服规〔2014〕6号)文件规定:物业装修管理收费。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业主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约定有关责任义务,并可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装修材料电梯运送费及装修保证金(押金),所收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帐。此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与装修相关的费用。

      1、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不超过4元。

      2、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每证5元。

      3、装修材料电梯运送费:在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业主在装修期间需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与业主协商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收取一定的费用。

      4、装修保证金(押金):每户最高不超过3000元。装修过程中未造成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装修完工后90天内退还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过程中造成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业主负责修复或赔偿。业主不予修复或赔偿的,其修复或赔偿费用物业公司可从保证金(押金)中抵扣,余额退还业主。

      如您还有疑问,可上我局政务网站查询具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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