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颜**
  • 诉求编号: 36596
  • 诉求时间: 2015-05-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强制收取广告公示牌费用是否合理

在塔桥北路立新乡政府食品管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后要強制收取由科达广告公司制作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费用100元,否则不发证,请问是否合理盼回复!以前不收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5-25 11:46 网友【颜**】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5-25 15: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食药监管局】
  • 2015-05-25 16:10 由【市直部门 食药监管局】转办给【沙市区食药监管局】
  • 2015-05-25 16:17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5-28 11:05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回复详情  


关于对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收费问题的回复

    2005年5月25日,我局接到投诉举报,称我局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过程中,需强制收取由科达广告公司制作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费用100元,针对该情况,我局答复如下:

1.我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零收费政策,未收取行政相对人任何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

3. 为规范管理,更好地贯彻食品经营信息公开制度,我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指导食品经营者规范公示《食品流通许可证》,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公众能及时全面了解食品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4.“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的制作遵循自愿原则,我局对该公示牌的规格、内容、布局等作出统一指导,食品经营者可自行制作或购买,并未强制要求其到指定地点购买。

5.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确保严格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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