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36403
  • 诉求时间: 2015-05-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房产过户的问题

本人于2001年购买的一处房产,当时单身,后于2011年与丈夫结婚,现该房产要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丈夫本人到场签字吗,个人认为这是婚前个人财产,我有权处理,不需要丈夫从大老远专程回来签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5-17 09:57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5-18 08:4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5-05-18 17:24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因所留联系电话并非产权人本人,我们还需要了解一些情况并查询登记信息后,才能为您作出解答。还请您到辖区不动产登记部门,我们为您当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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