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提问网友
- 诉求编号: 35587
- 诉求时间: 2015-04-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城建收费是否合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4-15 18:02 网友【1**】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4-16 11:1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规划局】
- 2015-04-16 15:46 【市直部门 规划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4-30 09:57 【市直部门 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规划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及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沙政办发〔2013〕35号),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在各乡镇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征收“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作为区规划分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农村村民在本集体土地上建设自用住房免征城市基础配套费。 2、如还有不解,您可结合建房的具体情况咨询观音垱镇政府或者沙市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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