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34494
- 诉求时间: 2015-03-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新生儿办理新农合的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3-09 17:26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3-10 09: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计委】
- 2015-03-11 10:37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3-11 10:37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03-11 10:37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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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卫计委 | |
回复详情 | 您好,根据《荆州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8号)文件精神,新农合缴费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市统一将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截止时间由上年度年底延长至当年2月28日。为便于与财政年度保持一致,新农合的运行周期仍为当年1月1日-l2月31日,实行一年一参合。错过缴费时限(即当年3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随参合父亲或母亲自动参合,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父或母当年度新农合报销政策,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但不属于当年新生儿的对象错过缴费时限的农村居民当年不能再补缴。 关于新农合政策的宣传我们每年采取多种形式和宣传办法:一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进行宣传;二是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设有专门的新农合政策宣传栏;三是每年在集中缴费期间印制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单发放给参合农民等。下一步,我们将会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 | |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卫计委 | |
回复详情 | 您好,根据《荆州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8号)文件精神,新农合缴费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市统一将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截止时间由上年度年底延长至当年2月28日。为便于与财政年度保持一致,新农合的运行周期仍为当年1月1日-l2月31日,实行一年一参合。错过缴费时限(即当年3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随参合父亲或母亲自动参合,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父或母当年度新农合报销政策,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但不属于当年新生儿的对象错过缴费时限的农村居民当年不能再补缴。 关于新农合政策的宣传我们每年采取多种形式和宣传办法:一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进行宣传;二是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设有专门的新农合政策宣传栏;三是每年在集中缴费期间印制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单发放给参合农民等。下一步,我们将会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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