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34494
  • 诉求时间: 2015-03-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新生儿办理新农合的问题

关于新农合报销,本人于2015年2月22日在三医剖腹产男婴一名,出院后想跟孩子买农村合作医疗,但是得到的回复是买不了了,说是3月1日之前生的必须在3月1日之前买,但我们村里一直没有做过这方面的通知或宣传,我们根本就不知情,现在小孩生病了住院,一天就要花2千多,我们普通老百姓哪里负担的起,况且关于买合作医疗,听别的村里的孕妇说都是怀孕时村里就提醒要跟未出生的宝宝买了,而我当时挺着大肚子去办家里人的合作医疗时,有关的责任人都没有提醒,现在住院费用这么高,难道就该我们老百姓自己承担吗?村里的干部就没有责任吗?那这些干部的工作究竟是什么?国家颁布的惠民政策,就这样在基层干部手中扼杀,让我们普通老百姓能享受的政策都不能的享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3-09 17:26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3-10 09: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计委】
  • 2015-03-11 10:37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3-11 10:37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03-11 10:37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回复详情   您好,根据《荆州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8号)文件精神,新农合缴费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市统一将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截止时间由上年度年底延长至当年2月28日。为便于与财政年度保持一致,新农合的运行周期仍为当年1月1日-l2月31日,实行一年一参合。错过缴费时限(即当年3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随参合父亲或母亲自动参合,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父或母当年度新农合报销政策,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但不属于当年新生儿的对象错过缴费时限的农村居民当年不能再补缴。 关于新农合政策的宣传我们每年采取多种形式和宣传办法:一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进行宣传;二是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设有专门的新农合政策宣传栏;三是每年在集中缴费期间印制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单发放给参合农民等。下一步,我们将会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回复详情  

您好,根据《荆州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8号)文件精神,新农合缴费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市统一将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截止时间由上年度年底延长至当年2月28日。为便于与财政年度保持一致,新农合的运行周期仍为当年1月1日-l2月31日,实行一年一参合。错过缴费时限(即当年3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随参合父亲或母亲自动参合,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父或母当年度新农合报销政策,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但不属于当年新生儿的对象错过缴费时限的农村居民当年不能再补缴。

关于新农合政策的宣传我们每年采取多种形式和宣传办法:一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进行宣传;二是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设有专门的新农合政策宣传栏;三是每年在集中缴费期间印制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单发放给参合农民等。下一步,我们将会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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