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34445
- 诉求时间: 2015-03-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交通事故处理不当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3-08 12:29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3-08 15:0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15-03-09 09:49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3-13 11:24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市直部门 交管局 | |
回复详情 | 张先生: 关于反映“交警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不当”的诉求,经调查清楚回复如下: 一、信访人的基本情况 张金锋,男,42岁,石首市新厂镇胜利一巷2号,身份证号:42108119721203XXXX,联系电话:13872273102。 二、信访反映的主要情况 认为交通事故调处不公正。 三、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要求公正调处该起交通事故。 四、调查的基本情况 1、2015年3月11日,石首市交警大队江北中队已组织张金锋方、伤者方、胡丕发方进行了交通事故结案处理,各方在协调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此案件已圆满调解结案。 2、诉求人对事故调解无任何异议,完全同意。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