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34330
  • 诉求时间: 2015-03-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景湖美林湖畔二期装修收取的恢复费300元是否合理

房子位于景湖美林湖畔7栋,2014年3月办理装修手续时,天海物业有收取300元的恢复费。已装修完工半年,2015年2月找物业退时,物业说这费不退的。想知道收费是否合理?如不合理,是否可退,找谁退?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3-03 17:15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3-03 17: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物价局】
  • 2015-03-04 09:49 【沙市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03-09 11:06 【沙市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03-09 14:16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来件收到,已转到我局价格举报中心办理。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您的价格举报投诉己转办到沙市区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您在举报投诉书中称2014年3月办理装修手续时,荆州市天海物业有收取300元的恢复费。已装修完工半年,2015年2月找物业退时,物业说这费不退。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国家发改委2014第6号令)第十二条“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可以单独或者进行价格举报时一并列涉及自身价格权益的民事争议提出投诉。价格投诉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民事污求事项及相关证据。”之规定。请您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收费票据到沙市区物价局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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