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守**
- 诉求编号: 34133
- 诉求时间: 2015-02-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独生子女费的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2-15 14:42 网友【守**】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2-15 14:4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计委】
- 2015-02-16 11:12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2-16 11:12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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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卫计委 | |
回复详情 |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日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无单位的,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并组织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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