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33875
- 诉求时间: 2015-01-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海马汽车销售公司忽悠顾客,国产车的信誉使我担忧!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1-30 16:07 网友【赵**】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1-30 19: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工商局】
- 2015-02-04 15:12 【市直部门 工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2-05 10:58 【市直部门 工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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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工商局 | |
回复详情 | 诉求人赵先生分别于2015年1月30日15点06分和15点51分通过荆州市12315指挥中心和湖北省12315指挥中心投诉此事。1月30日我局12315指挥中心接诉后,已于当天分转至管辖区荆州分局东城工商所。2月2日上午10点,东城工商所与诉求人电话联系,需要其到工商所提供购车资料后一起到4S店进行进一步核实处理,但诉求人告知其去外地出差,2月4日上午9点15分,东城工商所再次与诉求人电话联系,诉求人表示刚刚从外地回来,并约定会在上午10点到工商所处理此事。 2月4日上午10点诉求人到东城工商所,与工商所工作人员一起前往4S店,工商所工作人员向双方了解情况后组织经销商和诉求人进行了第一次调解,诉求人认为4S店应该为其试乘试驾时撞车赔付的8000元承担一部分责任,给予其2000-3000元的赔偿,但由于发生车祸时消费者没有对车祸现场进行拍照留证,也没有向交警部门报警,对于其所说的4S店答应帮其理赔的说法没有任何纸质、录音等材料能够证明,4S店认为是诉求人违规逆行导致事故发生,4S店不应当承担责任,鉴于诉求人无法举证,第一次调解失败。东城工商所将进一步调查了解,并综合有关情况,在近期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2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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