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33541
- 诉求时间: 2015-01-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新农合转诊手续为何必须到县农合办办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1-16 12:01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1-16 14: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卫计局】
- 2015-01-19 16:28 【公安县 卫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1-19 16:28 【公安县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01-21 09:54 【公安县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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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公安县 卫计局 | |
回复详情 | 已转交合管办办理,工作人员会电话当事人,请注意接电话。 | |
回复单位 | 公安县 卫计局 | |
回复详情 | 关于“新农合转诊问题”的信件回复 县信访局: 2015年1月20日,我办接到县卫计局转来关于在“E线民生”的信件,信件内容反映“关于新农合转诊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县新农合自2013年就执行了荆州市市级统筹,根据《荆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15年统筹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规定:参合农民就诊推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逐步推行逐级转诊。全市实行电子转诊。参合农民应先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内乡镇卫生院就诊,经乡镇卫生院转诊到县级或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县级一类或市级一类、二类(含市级三类中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转往湖北省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其它医疗机构不能转往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湖北省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除外)的转诊由各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 特此回复! 公安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二0一五年元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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