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丁**
  • 诉求编号: 33426
  • 诉求时间: 2015-01-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在外地伤了手指,合作医疗在本地就不承认赔偿了吗?

我儿子在浙江打工,2014年12月28日,在宿舍不小心伤了手指,之前买了合作医疗保险,可是工作人员说儿子是在外地发生的,不承认赔偿,我觉得不合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1-13 09:55 网友【丁**】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1-13 10: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卫计局】
  • 2015-03-09 09:20 【松滋市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卫计局
回复详情  

  《荆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5年统筹补偿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规定:参合农民在荆州市范围内劳作中造成的伤害,并无第三责任人时,其住院医疗费用按40%比例补偿,年封顶线5000元。荆州市外的意外伤害,新农合不补偿。如您仍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松滋市合管办。电话07166221770.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