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尹**
  • 诉求编号: 33413
  • 诉求时间: 2015-01-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第二胎养不起了,怎么开具同意流产的证明呢?

我已经有一个小孩了,现在又怀孕了,并且已经5个月。想去当地医院做人流。社区已经开同意证明了,但去县计生办开具证明,然而对方却告知国家政策允许独生子女父母多生一胎,除非去医院开胎儿有残疾等相关证明才能开同意流产的证明。现在现在家里的经济情况无法再多养个小孩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1-13 09:04 网友【尹**】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1-13 11:1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卫计局】
  • 2015-01-16 12:29 结帖评分:不满意
  • 2015-03-09 09:19 【松滋市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卫计局
回复详情    根据《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不允许尹女士政策内怀孕后引产,她可以在孕12周内进行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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