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33285
  • 诉求时间: 2015-01-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因车祸致残,可镇里一直以低保名额有限为由给我拒办

2007年出车祸造成残疾,多次向石首市小河口镇里申请低保,村里和镇里一直以名额有限为由拒绝给我办理低保补贴,我觉得很不合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1-09 09:54 网友【吴**】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1-09 10:0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民政局】
  • 2015-01-10 13:57 【石首市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1-10 13:57 【石首市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民政局
回复详情  

         此件收到后,我们立即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经查,投诉人名叫吴德兰,女,现年64岁,小河口镇新河村十组人,丈夫张砚芝,夫妻均务农,有责任田11亩,大儿子张辉,40岁,已婚,夫妻都在厦门工作,小儿子张伟,31岁,已婚,夫妻也在厦门工作,住的是楼房,另有两个女儿已出嫁。

         吴德兰于2007年出车祸,当时已由对方赔偿了全部医药费,2014年6月28日,按低保动态管理的要求,新河村对所有已经亨受低保的对象和已申请待审批亨受低保的对象,一齐交由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吴德兰由于家庭收入较高,民主评议没有获得通过,吴德兰本人自始至终参与了整个低保评议过程。

         2014年6月30日,吴德兰到石首市残联办理了残疾证,残疾等级为四级,后来持残疾证多次向小河口镇民政办和镇领导提出,要求亨受低保待遇,镇、村干部多次向她宣讲政策,并明确表示,低保是动态管理,2015年6月,进行下一次低保调整时,一定将其纳入申请低保审批的民主评议工作程序进行评议。

         综上所述,小河口镇、村两级,开展低保评议、实行动态管理,工作是认真负责的,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投诉人应正确对待,要注意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争取自己应该亨有的权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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