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33251
  • 诉求时间: 2015-01-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谁的责任?谁在执行?谁在监督?到底找谁?

我是一个失独家庭,国卫家庭发(2013)41号文件下发已经一年多了,文件有那么多条,为什么到我这个家庭一条都没执行?虽然我已诉求过,但是荆州市卫计委的回复太令人失望了,“光说不练”,地方那么多职能部门没一个执行文件,并且一条都没执行,这到底是谁的责任?谁在执行?谁在监督?到底找谁?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1-08 13:46 网友【杨**】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1-08 14: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计委】
  • 2015-01-12 10:02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1-12 10:02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回复详情   荆州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这一群体的困难与诉求,目前正逐步探索并采取了一系列扶助措施。 (一)经济扶助,多方筹措 市财政局每年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统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总量,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市卫生计生委及时检查督办各地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二)政策倾斜,试点推广 市民政局对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民政部门将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对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对特别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减免部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市卫生计生委严格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各项倾斜政策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慰藉,并将我市沙市区作为关爱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试点。 (三)精神抚慰,生活关怀 开展节日(纪念日)走访慰问活动。每年各地在元旦、春节、中秋等节假日组织上门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在节假日慰问困难家庭时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纳入慰问范畴。 (四)生育服务,人文关怀 对尚有生育能力和生育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为他们及时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和指导及再生育服务。对已采取绝育措施的,为其主动快速办理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通手术;对需要采取辅助生育技术的,主动帮助联系医疗机构,并根据对象实际情况减免手术费用。 关怀关爱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联系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加强部门、行业、地区之间的配合和协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支持和参与的良好局面,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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