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33143
  • 诉求时间: 2015-01-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肺癌晚期病人求助,大病报销比例应该是多少?

父亲60岁,今年八月份在荆州市肿瘤医院检查是肺癌晚期,经医生建议,在医院分四次做了一个疗程的化疗,因效果不佳,医生不建议再做,后又多次去荆州肿瘤医院和松滋市老城镇医院抽胸水,前前后后总共花费超过5万元。经多次奔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在踢皮球式的游戏中辗转,后找了亲戚才提交上了资料,最终确定的新农医保报销比例大概为30%,报销到手大概15000元左右,说是要先扣除8000元底子不能报销,说了其它的很多规定。但我后来在荆州市政府官网上查询了相关规定,并不是他们所说的这种报销比例,现咨询您,象我家这种情况,大病报销比例应该多少?请解答!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1-04 17:44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1-05 09:0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卫计局】
  • 2015-01-05 10:15 【松滋市 卫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1-05 10:21 【松滋市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卫计局
回复详情  

经局信访科向松滋市农合办咨询:新农合补偿分两部分:一是出院时在各级医院合管科可以及时补偿;二是如费用高符合大病补偿条件的可以进行大病补偿,大病补偿起付线为8000元(湖北省统一规定) 。新农合报销比例是严格按省市文件规定执行的,不存在其他弹性空间,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市合管办,电话:0716622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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