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32839
  • 诉求时间: 2014-12-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垃圾收费合不合理

我是租住写字楼办理业务单位,在沙市有四年了。现在沙市区城管拿着2005年文件找我单位收垃圾费。请问:我单位不是门店经营单位,向租房者交了房租和管理费,为什么不找物业管理单位:既然按2005年文件,以前又没有收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12-21 17:25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4-12-22 09: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城管局】
  • 2014-12-23 17:10 【沙市区 城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4-12-23 17:10 【沙市区 城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城管局
回复详情   您好,生活垃圾处置费以前由环卫公司收取,为了对生活垃圾处置费的规范收取,2014年开始由城管局来收取,在新的文件未出台之前将按照荆政发[2005]19号文件征收垃圾处置费, 收费文件中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可查询,所收款项均入财政专户。 凡我市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城市暂住人口以及进行各类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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