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魏**
- 诉求编号: 32597
- 诉求时间: 2014-12-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为救楼下大火我家门被锯开,损失谁来赔?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12-10 09:00 网友【魏**】提问,等待处理。
- 2014-12-10 09:2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公安局】
- 2014-12-10 09:46 由【市直部门 公安局】转办给【荆州区公安局】
- 2014-12-10 10:09 【荆州区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4-12-18 08:57 【荆州区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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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荆州区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御路口所长李华立即安排新风社区民警等人开展调查和劝说工作,因12月8日13时50分许金丰园小区5栋一单元6-8楼发生火灾,消防队工作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将魏丽萍所住的702室(当时家里无人)用破门器将702室室门打开,进行灭火作业,与此同时新风社区网格员立即与魏丽萍联系,消防队将火扑灭后,对火灾现场的单元和房间进行现场取证,取证完毕之后,才要求各室主各自收拾清点损失,社区工作人员告知各室主等待消防队的鉴定结论。12月10日新风社区民警在新风社区警务室接待过魏丽萍告知消防队的鉴定结论出来之后,根据鉴定结论等待相应的部门来处置。火灾发生之后,新风社区已为魏丽萍的室门损失(价值约500元)向民政部门申报,目前尚在办理之中。12月17日新风社警约谈魏丽萍,要求其到新风社区警务室接洽,但魏丽萍以在上班为由,不愿到社区警务室,也不提供具体的损失清单和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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