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3**
- 诉求编号: 32417
- 诉求时间: 2014-12-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住房公积金办理的咨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12-01 16:05 网友【3**】提问,等待处理。
- 2014-12-01 17: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14-12-02 10:19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详情 | 您好!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从本市公积金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荆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荆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经单位审定后,持上述表格纸质和电子版,连同《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职工工资明细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厅(或办事处)开户审批;审批后,由中心营业大厅工作人员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开设账户。单位按经过审批的缴存额按月在指定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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