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32391
- 诉求时间: 2014-11-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新农合报销比例若干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11-30 10:16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4-11-30 10:1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卫计局】
- 2014-12-04 11:29 结帖评分:不满意
- 2014-12-23 15:22 【公安县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规定时限内回复,系统自动结差评。
回复单位 | 公安县 卫计局 | |
回复详情 | 12月5日,我办接到局办转来“关于张先生就合作医疗缴费问题和报销比例的诉求”的信件。现回复如下: 我县新农合自2013年施行市级统筹,根据《荆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14 年统筹补偿实施方案》规定,施行转诊手续后,可以直接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即时结报,不须拿回乡镇报销。新农合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标准为:扣除起付线1200后,1200-5000的部分报销45%,5000-20000元的部分报销50%,2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0%。如患者属于低保对象,可以免除起付线。 根据《公安县新农合门诊重症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已将白血病纳入新农合门诊重症保障病种范围。全年累计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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