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潘**
  • 诉求编号: 31937
  • 诉求时间: 2014-11-12
  • 办结时限: 挂起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旭东安居小区住宅电梯不符合标准

根据我国《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6.4.2中明确指出: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目前旭东安居小区1、3号楼电梯载重仅为630KG,宽1.2米,纵深1.35米。这样的电梯不符合国家住宅标准,应该有什么部门管理?是否能要求其强制更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11-11 14:46 网友【潘**】提问,等待处理。
  • 2014-11-11 14:4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质监局】
  • 2014-11-12 10:2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住建委〗。
  • 2014-11-12 14:53 由【市直部门 住建委】转办给【市直部门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 2014-11-14 09:18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14-11-14 09:18 已同意部门的挂起申请
  • 2014-11-14 09:34 【市直部门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4-11-14 09:34 【市直部门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回复详情  

您好!该小区是市直相关部门拟建的公租房,其中一部分作为商品房出售。建设的相关手续齐全,您所提到的“我国《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是从2012年8月起执行的,但该小区的设计、建设在该标准出台以前,所以小区的设计和建设不存在不符合规范的问题。现在,新的标准出台后,以前建设的设施存在问题,我们将想监管部门反映,协商解决办法。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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