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曾**
  • 诉求编号: 31888
  • 诉求时间: 2014-11-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荆州西环路“四机赛瓦公共租赁房”住房项目相关问题

既然公租房的具体申请程序和文件还没有出台。我想问这个公租房既然是以四机赛瓦的名义开发的,那么这个公租房是由政府还是由四机赛瓦来管理或者分配呢。四机赛瓦是否有决定权来决定由谁来租赁房屋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11-09 13:19 网友【曾**】提问,等待处理。
  • 2014-11-09 15: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4-11-10 14:45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四机赛瓦公租房是由荆州市盛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为解决四机赛瓦、江汉建机、中盛机械等城南开发区企业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无房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修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的原则组织实施。

《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不超过5年,期满后承租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继续承租,也可以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办法另行制定)

四机赛瓦公租房属社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由投资单位制定配租方案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备案,房源纳入政府房源管理范畴。房屋产权及租金收入归属投资建设单位,该单位可以自行组建运营机构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机构管理,所需运营管理、房屋维修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该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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