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3153
  • 诉求时间: 2011-10-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对经信委的答复严重不满

恳请市政府相关部门落实残疾职工的劳动权力及合法权益 市信访局领导:您好!我是89年学校毕业分配到原荆州地区电子器材物资公司的正式职工,90年安排到刚成立的荆州地区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工作,该家电办与地区电子器材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93年初地区家电办被地区编委正式定编为全民所有制、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荆机编〖1993〗23号)。95年荆沙合并时,原主管局地区机械、电子、冶金工业局整合为荆州市机械工业局,我单位未合并到市电子工业公司(局),但原单位人员都得到了安排,就我一人因为听力残疾无人要,没有给予安排或跟我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给予工龄买断等。就这样失去了单位和工作。以前和现在一直向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至今也没有解决。当年为了生活,自己托关系才勉强被收在一国企做临时工。06年底该国企破产清算,正式职工都有养老保险和工龄买断经济补偿。现在我年龄也大了、听力也不好,再就业很困难。工作丢的不明不白、也没有单位给我买养老保险。而(由原沙市市和江陵县家电办组建的)市家电办这一机构至今还存在,是接过原地区家电办的职能、职权范围才成立的;他们不要我相当于要了别个的嫁妆而不要人。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出面管一管,给我这名残疾的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买断工龄和办理养老保险并安排我回到我工作岗位家电办。原荆州地区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职员李军2011年9月4日 提给[信访局]的[问题] 该问题目前已办结 评分:非常满意;用户简评: 【信访局】 于2011-9-7 17:12:29 回复 : 您好!根据《信访条例》第四条规定,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送到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系统】 于2011-9-14 0:00:03 回复 : 系统提示:用户在规定时限内未对职能部门的回复进行反馈或评分,系统自动结帖 【经信委】 于2011-10-19 16:32:34 回复 : 你好,来信收到,此件10月10日之前已明确答复,经信委属行业管理部门,没有编制管理职能。此事已由市家电办调查,调查结果:市家电办成立时,是由原沙市市和江陵县家电办组建而成,荆州地区家电办人员没有参与合编。 再者荆沙合并时该同志就已不在合编范围之内。再次答复。 对于经信委员的答复,本人特别的不满!因为这样的答复根本没给我解决问题所在:你们把原地区单位撤编后,把我这名工作多年的正式职工究竟"踢"到哪个单位了?作为原经委战线的职工,因为听力残疾,在荆沙合并、机构变更时,没有给予工作安排而上访多年!这段历史是有档案可查、原主管领导亲笔做证的。现在经你们的调查,你们准备如何安置我?开除我?为我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其他什么的?总得给我一道手续、一个什么交代吧!按经信委回复称荆沙合并时该同志就已不在合编范围之内、这里总得拿出事实依据说话吧,为什么同一个单位正式职工,被你们区别对待了,也得给出个在合编范围和不在合编范围的人员名单吧。这里再一次质问:你们究竟准备又把我不合编到哪里去了!以前的市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没有解决我的问题、但是还认这个帐。回复所说经信委属行业管理部门,没有编制管理职能。言下之意就是编制问题归市长管,叫我找市长是吧! 我看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的问题一天不解决,也就是荆州市相关部门迫害残疾人的事实活标本!相关部门连这点历史问题都无法解决,还谈什么发展!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5-14 11:34 通过审核2014-05-14 11:34:09
回复单位 e线民生栏目组
回复详情 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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