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30824
  • 诉求时间: 2014-10-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电动车,我们相关执法部门应该思考的三个问题

我看了9月26日市直部门,交管局有关超标电动车办理牌照的问题的回复,总觉得有些不理解。第一,你们规定2013年5月1日以后禁止销售超标车,那么在这个时间以后在公开卖场买到的超标车的消费者,上路了又要被交警扣下,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消费者。你们又如何给他们解释?是不是你们工作的失职?第二,现在国家在大力提倡环保,我们生活的环境在不断的恶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为什么就不从环保的方面来限制机动车的数量,大力提倡环保车及电动车呢?难道是让这些电动车的消费者去买更污染环境的燃油动力车和摩托车吗?第三,我想超标电动车之所以超标主要是从安全的角度来考虑的,那么超标电动车的事故率是否比其他交通工具事故率都要高,有统计的数据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10-03 09:20 网友【黄**】提问,等待处理。
  • 2014-10-03 14: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14-10-08 09:55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4-10-09 10:03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回复详情  

黄发初:

您好,关于电动车方面提出的三个疑问,回复如下:

1.交管局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实行牌证管理,秩序管理。对无牌无证车辆依法查扣。

2.车辆能否上牌,是否符合标准,国家有政策依据,具体由质监部门公布。


3.销售商家非法销售应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制止、处罚。交管局只能进行沟通,宣传、引导,前期我局进行了大量政策宣传,望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使用超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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