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30571
- 诉求时间: 2014-09-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14-09-22 21:42 网友【吴**】提问,等待处理。
- 2014-09-23 09: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卫计局】
- 2014-09-23 15:19 【洪湖市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4-09-23 15:23 【洪湖市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4-09-23 16:4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洪湖市 卫计局 | |
回复详情 | 吴先生您好!您咨询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相关事宜现回复如下: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 l、夫妻双方属于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2、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以上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2)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3)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3、再婚夫妻生育: 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4、 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适用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5、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夫妻,适用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二)办证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全家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 3、夫妻双方户籍所在村、乡、市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其他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5、《生育证申请表》。 (三)办理程序 1、填写《生育证申请表》; 2、准备好办证需提交材料; 3、向女方户籍地村(居)民居委会提出申请; 4、乡镇计生办审核受理上报; 5、市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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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洪湖市 卫计局 | |
回复详情 | 吴先生您好!您咨询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相关事宜现回复如下: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 l、夫妻双方属于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2、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以上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2)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3)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3、再婚夫妻生育: 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4、 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适用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5、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夫妻,适用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二)办证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全家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 3、夫妻双方户籍所在村、乡、市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其他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5、《生育证申请表》。 (三)办理程序 1、填写《生育证申请表》; 2、准备好办证需提交材料; 3、向女方户籍地村(居)民居委会提出申请; 4、乡镇计生办审核受理上报; 5、市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证。 吴先生在办理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及时电话咨询,咨询电话是0716-2202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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