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30571
  • 诉求时间: 2014-09-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二胎准生证改如何办理

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是洪湖沙口人,本人于2009年晚婚,2010年生有一女,现由于我们夫妻双方常年在外工作,且由于本人由于工作需要出国时间比较多,因此办理二胎准生证的事这些年,因为时间不统一,一值没有办理,现正值国庆来临之际,特邀约一起回家办理一些事情,现在我想咨询一下,该如何办理我们的二胎准生证,不知到现在政策是什么,请回复。 祥电:13728660966 吴生 同时预祝家乡工作人员国庆快乐,合家欢乐!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9-22 21:42 网友【吴**】提问,等待处理。
  • 2014-09-23 09: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卫计局】
  • 2014-09-23 15:19 【洪湖市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4-09-23 15:23 【洪湖市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4-09-23 16:4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洪湖市 卫计局
回复详情  

吴先生您好!您咨询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相关事宜现回复如下: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

l、夫妻双方属于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2、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以上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2)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3)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3、再婚夫妻生育:

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4、 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适用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5、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夫妻,适用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二)办证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全家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

3、夫妻双方户籍所在村、乡、市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其他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5、《生育证申请表》。

(三)办理程序

1、填写《生育证申请表》;

2、准备好办证需提交材料;

3、向女方户籍地村(居)民居委会提出申请;

4、乡镇计生办审核受理上报;

5、市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证。

回复单位   洪湖市 卫计局
回复详情  

吴先生您好!您咨询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相关事宜现回复如下: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

l、夫妻双方属于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2、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以上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2)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3)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

3、再婚夫妻生育:

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4、 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适用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5、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夫妻,适用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二)办证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全家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

3、夫妻双方户籍所在村、乡、市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其他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5、《生育证申请表》。

(三)办理程序

1、填写《生育证申请表》;

2、准备好办证需提交材料;

3、向女方户籍地村(居)民居委会提出申请;

4、乡镇计生办审核受理上报;

5、市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证。

吴先生在办理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及时电话咨询,咨询电话是0716-220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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