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30232
  • 诉求时间: 2014-09-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不知道如何报销医药费

我是一名残疾人,持有残疾证和低保证。现在需要报销医药费。我咨询了荆州区民政局答复可以报销。之后在镇民政,街道都盖章都同意了报销。反过来到区民政局盖章,为什么出尔反尔说又不能报销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9-08 11:05 网友【胡**】提问,等待处理。
  • 2014-09-10 10: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民政局】
  • 2014-09-11 08:40 【荆州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4-09-12 08:30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荆州区 民政局
回复详情  

当事人呈报的发票注明是意外伤害,农村医疗不予报销,根据民政大病救助政策,新农合(医保)报销后,剩余的(减去个人自费部分)个人自付部分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医保不予报销,民政大病医疗救助也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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