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29874
  • 诉求时间: 2014-08-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沙市区城管局2014年城市卫生管理费收费标准翻翻

我是荆州市津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去年环卫公司收费300.00,今年改沙市区城管局来收费,开价就是800.00,都说有文件、有标准,有许可。我们很想了解原来收300.00工作可以正常开展,现在就开展不了了吗?2005年的收费标准,现在考察是否合理,能不能经得起物价局、公众事业性收费听证会的检验,收费去向,能否向公众公开。 城市大家建,但是不能举着“共建美好荆州”的幌子,做有违共建和谐社会的事,执政为民,水可载舟,也可覆舟。真心希望政策制定者、城市管理者、能看到民心、想的责任,警钟长鸣,利剑高悬。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8-26 18:32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4-08-27 08: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城管局】
  • 2014-08-27 09:04 【沙市区 城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4-09-05 10:45 【沙市区 城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4-09-06 16:29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城管局
回复详情  

     2014年元月以前,由市城管局委托环卫作业公司代收,由于环卫作业公司征收手段有限,征收工作的随意性很大,导致实际征收额还不到应执收标准的15%,严重制约了我市环卫工作正常运转。今年元月起,市政府明确收费主体由各区城管部门负责,为确保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任务,我局要求征收人员严格执行荆政发[2005]19号文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从而给征收对象造成今年征收标准高于往年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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