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班**
  • 诉求编号: 29398
  • 诉求时间: 2014-08-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法院不为事实做判决

沙市区法院韩晶韩厅长以一张制假照片和一段录音 做为第一证据受理案件 ,利用我被前妻陷害坐牢几个月时间里,没有调查事实情况 和未通知我的家人,把我和父母抚养10年的孩子抚养权改判给我前妻,孩子和她妈没有半点感情,不同意找他妈 ,我再次要求法院改判,韩法官和我赌气说 不会判给我,而且她妈没有固定住处有没有能力赚钱比我多 ,我都咨询了很多律师, 在我这情况下 孩子一直跟随我,是绝对会判给我,我起诉后,韩厅长把案子交给她本厅内一个法官审理,法官也找我孩子 问话了,我孩子也和法官把自己意愿和她妈造假的说的很清楚 ,没有想到他们还是不维护事实,利用法律钻我的空子,把孩子判给我前妻 ,让孩子离开她生活了10年和爱了10 年的老爸 ,去找一个曾经对她不负责任的 妈,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 ,他们配做人民的法官吗 ,我做消防安装就是为了方便照顾孩子 工资高些 ,他们竟说我没有提供公司证据证明我的工资 ,故意刁难于我,希望有管领导一定对他们这样的法官做出审查和教育 ,这事我是不会完的一定上诉上级法院 为事实讨回公道 ,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8-06 12:04 网友无涯向〖沙市区司法局〗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4-08-07 08:41 司法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部门id:58
  • 2014-08-07 08:41 司法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回复单位   司法局
回复详情   你对法院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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