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彭**
- 诉求编号: 29381
- 诉求时间: 2014-08-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父母还迁房补面积差价可否使用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8-05 10:15 网友jerrymiki向〖市直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4-08-05 17:59 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 2014-08-11 17:25 通过审核2014-08-11 17:25:33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详情 | 您好!为规范同户直系亲属间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业务,中心2013年12月发布了荆金管【2014】43号文件,其中规定凡父母购房的,不得提取子女账户上的公积金或以子女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也不能提取子女账户公积金偿还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该规定并未将装修房屋纳入到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范围,因此,装修房屋不能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以互助性和保障性为出发点,以加快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为主要目的,它强调住房公积金支取主要用于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装修作为享受性支出则不在此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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