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29219
  • 诉求时间: 2014-07-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正当防卫被拘留,不服抗议!!!!

接“持刀伤人受保护,正当防卫反被拘,法律何在??”

对于 孙昌国跟张宏清 的纠纷,我对你们给出来的答复提出抗议,理由如下:这件事情的起因你们有没有去了解,事情的起因是孙昌国无故把我们家的棉花锄掉一垄,报案之后派出所过来问了下情况就走了,没有任何后续,更没有责令孙昌国做什么补救,把这一垄棉花给补栽上。过了一天,我爸妈自己在地里补栽棉花,难道我爸会无缘无故的去打他,直接说我爸殴打孙昌国,与事实不符,我爸胳膊上的划伤怎么来的,难道不是刀割伤的,是用拳头打出来的??至于没人作证,我爸都给拘了,持刀都没事,还有谁敢作证,你们有下到村组去实际了解情况吗? 还有,孙昌国一家在这个事情之后,几次上门闹事,这些你们有了解?

2年前,孙昌国 在一干村干部包括村治保主任,村支书 都在的情况下,突然冲出来一榔头把我爸腿给打折了,派出所有把姓孙的抓起来吗??最后我们家是自己请律师通过民事诉讼才拿到了一点点的医药费。这个情况你们有去了解吗?

你说我说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我想请问哪里有出入??我说的这些公安局可以去走访调查。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7-28 12:10 网友zw_2014向〖松滋市公安局〗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4-07-29 10:12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部门id:133
  • 2014-07-31 15:19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 2014-07-31 18:40 用户zw_2014评分结帖:非常满意
  • 2014-07-31 18:4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结帖内容:好的,很感谢松滋市公安局对此事的关注
回复单位   公安局
回复详情  


张伟先生:

      您好!

      感谢您对我局执法工作的监督。您反映的情况我们作了进一步的核查,您父亲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并不是违反《刑法》被刑事拘留。您父亲如对松滋市公安局的治安裁决有异议,可在十五日内向荆州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祝您工作顺心、生活愉快!


补充评价

好的,很感谢松滋市公安局对此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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