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匿**
- 诉求编号: 28815
- 诉求时间: 2014-07-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给江陵县某驾校的一些意见和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7-08 20:22 网友123qq321向〖市直部门交管局〗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4-07-09 08:27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江陵县交通运输局〗。
- 2014-07-09 08:33 由【交通运输局】转办给【市直部门市运管局】
- 2014-07-11 16:29 结帖评分:不满意结帖内容: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给出应答,系统自动结差评。
- 2014-07-15 15:39 市运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答,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市运管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作如下回复: 一. 针对投诉中所反映出来的人多车少、学员培训时间少的问题。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出台后,学员培训考试的难度加大,前阶段学员考试通过率较低,造成学员积压,随着暑期的到来,报名参加驾驶培训的学员大幅增加,造成了学员培训时间紧张。我局将督促驾培机构严格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及核定的培训人数,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学员学车中的实际问题: 1.督促驾培机构尽快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3年12月31日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两项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改造、达标,以满足《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定的培训要求,及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出的考试要求。 2.要求驾培机构合理安排学员培训时间,对时间有限的学员采取预约培训,增设加班训练,确保学员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质量和考试通过率。 3.对学员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告知学员尽量避免高峰期参加驾驶培训。 二.针对投诉中所反映的驾校作风及教练员素质问题。 江陵县运通、明丰驾校负责人表示,该校一直高度重视教练员素质及作风问题,每期新学员上车培训前,都予以了宣传,禁止驾校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同时与教练员签订了《机动车教练员廉政工作责任状》,如有教练员在教学工作中,不能廉洁施教、诚信服务的,或者有歧视、训斥、打骂学员等不良行为的,欢迎社会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16-4730011,驾校负责人电话:15926562626。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务合同,绝不姑息。 同时,我局对教练员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严禁教练员以任何形式向学员索取财物,严禁无《教练员证》或持无效证件人员执教或酒后执教,严禁教练员不文明教学,严禁教练员在教学期间擅离岗位,严禁教学期间教练车超载或搭载与教学无关人员。对存在以上情况的,学员也可向我局反映,我局投诉举报电话:0716-8278120、96595,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三.关于材料中反映的收费问题。 目前,全市驾培机构按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2]138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上限不超过3300元。材料中反映没有任何发票和收据对所有学员收了1370元不明不白的费用问题,据了解,费用明细如下: 1.交通法律法规考试费120元、场内驾驶考试费150元、道路驾驶考试费23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共510元,由公安交管部门收取。 2.机动车驾驶证学员照相体检费130元,由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照相体检部门收取。 3.考场场地适应费380元,由晶崴考场收取。 4.送考交通费350元。按江陵县物价局江价费[2013]8号文件核定标准收费,学员按自愿的原则缴纳。 以上费用合计1370元,所开票据粘贴在学员考试档案内。由于该校对此收费项目未解释清楚,造成了学员的误解。 针对学员的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将督促各驾培机构严格按培训能力招生,合理安排学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加强教职员工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业务素质和培训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2014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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