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28667
  • 诉求时间: 2014-07-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新生儿出生证明改名字

     本人于2014年2月在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产下一女,因当时急于办理出院等相关手续,宝宝的名字未经过深思熟虑就开了出生证明,后来才发现与长辈同名,家里老人很忌讳这个事情,非让改名字。由于小孩还没有上户口,后到派出所咨询被告之新生儿上户的名字必须与出生证明上一致,找医院重新开张出生证明就可以了。于是找到医院,工作人员说不能改名字,不允许改名字,出生证明不能随便开。后到派出所说明情况,户政民警说让医院写个手写证明盖章即可,有人也是这么做的。后来又多次找到医院,工作人员说怕担责任,不能开,要么让派出所先开证明了他才开,要么在派出所改名字。

      三医的这种做法让人无法理解!!改名字是我的合理合法的正常诉求,凭什么不能改,法律都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18岁之前有一次改名的权利,难道就因为三医的工作人员怕增加工作量,怕担责任就剥夺小孩改名的权利吗?你们说出生证明不能随便开,那让开个手写的证明为什么又不开呢,只是证明小孩在你们医院出生改了名字而已,又不是做什么违法的事情,小孩又没上户口,如果上了应该找派出所改名,没有就只能找医院了,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如果与户口本上的不一致,对孩子将来出国、办签证都有影响。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并予以解决,不要再将我的合理诉求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盼答复,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7-01 13:59 网友evilangle2014向〖沙市区卫生局〗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4-07-01 14:2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公安局〗。
  • 2014-07-02 10:56 由【公安局】转办给【市直部门卫生局】
  • 2014-07-07 09:29 结帖评分:不满意结帖内容: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给出应答,系统自动结差评。
  • 2014-07-10 14:49 卫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回复单位   卫生局
回复详情   根据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发【2013】6号),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后,如无错误,一律不得换发。如婴儿父母(监护人)需变更婴儿姓名,应在登记户籍后,由公安部门户籍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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