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26965
  • 诉求时间: 2014-03-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无房户遭强拆,我们去哪儿

无房户遭强拆,我们去哪儿?

1997年,沙市十四中进行福利性住房分配,同期分配的住房有三栋,即:校园西南角的新住宿楼(每户集资8000元)、校园南边临长江的旧宿舍楼(每户集资5000元)、校园东面与解放路街办毗邻的住宿楼(每户集资3000元)(以下分别以A、B、C楼简称之)。而今,学校以C楼是危房为由要求其中的住户搬迁。3月20日,部分一楼的窗户被学校组织人员拆御,楼房悬空,变成“空中楼阁”,他们这样强拆,破坏房屋结构,一旦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我们必将讨还一个公道!我们相信,自有法律在!自有天理在!!自在公道在!!!

面对这样的强拆,这样置群众生死于不顾,我们不禁要问:

一、定性为危房,有鉴定文书吗?没有展示过!仅仅只是学校一方的解释!就算是危房,就可以这样单方面的拆除吗?!更何况,上面还住着人啦——活生生的人!

二、履行过拆迁程序和手续吗?我们不知道!既没有发布拆迁公告,也没有展示许可证,更谈不上什么签订安置合同了!

三、拆房队伍有资质吗?不曾公开!他们既没出示工作证,也没出示资格上岗证!

四、校方认为房屋所有权不属我们,他们可以随意处置。的确,尽管学校不提供便利办理房产证,但C楼系集资改建房,白纸黑字,属于集资性质,与A、B两楼同期同时分配,我们享有无可辩驳的使用权和居住权。谁也不能剥夺我们这些无房户的正当权利!

五、C楼的住户,有白发苍苍为沙市教育付出毕生心血的老同志,有体弱多病坚守三尺讲台的中青年教师,有甘守清贫任劳任怨的双职工,有发扬风格顾全大局在住房分配中礼让他人的“高大上”……不论何种情况,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住进C楼是学校统一分配的结果,理应享有与A、B楼住户平等的权利。现在,校方不履行任何手续,强奸民意,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管理办法》的规定,非法破坏房屋结构,肆意践踏人类良知,试问天理何在?公道何在?公平何在?法律尊严何在?当前举国上下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难道就是群众路线的实践方式吗?!

这样强拆,置群众生死于不顾,要我们去哪儿?!是要我们露宿街头吗?!

我们强烈要求:一、立即停止侵害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违理违德的一切行为,并修复已拆毁的门窗,确保楼体结构安全;二、请尊重我们的基本知情权,不要暗香操作,确要拆危,请倾听关系当事人的意见,按合理合规合法的程序操作!强拆必然导致强烈的抗争!

我们相信,四海之大,必有我们的立锥之地!我们相信,天下之广,必有替我们遮风挡雨的片瓦!我们也相信,政治清明,必有我们可以说理的地方!我们更相信,和谐社会,必会还我们公正的待遇!

二O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3-31 19:51 网友古月华向〖沙市区信访局〗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4-05-14 12:26 通过审核2014-05-14 12:26:34
回复单位 e线民生栏目组
回复详情 网友2014-3-31 20:09:24提给【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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